公正是仲裁的基本准则

三、公正是仲裁的基本准则

很多人提出公正是仲裁的灵魂和全命线。四百年前英国有个哲学家培根,他作过律师、总检察长,也做大法官,在他的著作里有一句现代法学家经常引用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决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句话是许多国家法官的信条。不公正的裁判破坏了执法者的形象,法官不公正审判的结果要比犯罪还危害社会,要超过十次犯罪的危害,这句话对我们搞仲裁的人来说也应该牢记,一次不公正仲裁所造成的恶果,就会使我们整个仲裁形象、使人们对仲裁的信任遭到破坏。我们再问一句,如果法官明明知道违法,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拿法律来换亲情,那么这恐怕就不仅是污染了水流和水源的问题,后果真是不堪设想。的确,我们国家的法制破坏很严重,老百姓心目中最后能够取得公正的地方就是神圣的法院,但是现在人民对于法院信任的程度大大丧失了。我所听到的还有人说:“仲裁还没那么坏!”这句话能持续多久呢,我有点怀疑。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个问题的话,仲裁制度所建立的廉洁、公正的形象就会被毁掉。怎么能够保证廉洁办案的机制呢?我国仲裁制度跟美国的不太一样,美国的仲裁员可以站到请他的当事人一边,我们则不可以。应该说世界上多数国家的仲裁员都并不站在请他的当事人一边,但仲裁员不是活在真空里,无论从感情上还是其他方面都会有倾向性,所以从我在国际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仲裁委员会的经验来看,特别强调的就是一定要选好首席仲裁员,他有特别的作用,不应有任何倾向性。我建议各地仲裁委员会应该有一个内部掌握的首席仲裁员队伍,而且通过多次案件的审理来证明他是公正的,有资格担任首席仲裁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