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稚走向成熟和真正繁荣[1]
《中国法学》创刊十周年了,它为我国法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法学研究的这十五年是不寻常的,因为它几乎是从零起步的。正是因为从零起步,所以能有今天的法学局面,一方面确有一种令人自豪的繁荣感觉,但另一方面也会有一种令人麻痹的近乎虚假繁荣的感觉。我国法学将要走出、但仍然没有走出它的幼年。法学热和那么多的法律报刊、杂志和书籍还仍然带有某些病态的浮肿。有人说现在法律吃香了,法学繁荣了,但这种繁荣里面仍有相当大程度的泡沫和虚浮。走向21世纪的法学应当去肿、去虚、去掉泡沫、去掉自我欣赏和自我陶醉。
为什么说法学仍然没有走出它的幼年呢?
第一,法学理论虽曾几度活跃,几度争论,但真正扎根于实践的有份量的理论研究不多。法律学就其本质来说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而我国法学界对于市场经济提出的现代企业制度、宏观调控手段、现代商法体系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民主机制、权利保障机制,都还没有在理论上进行深入的探讨。没有成熟的理论就没有成熟的法学。
第二,把法学是非和政治是非完全混淆的危险现在虽然减少了,但法学禁区仍然不少。法学研究越走向地心,越要接触到炽热的岩浆,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望而止步是法学真正繁荣的大忌。没有学术的自由探讨就没有成熟的法学。(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法学虽然已经摆脱了遵命法学的桎梏,但仍然未脱离注释法学的无形约束。宣传、普及、解释性的作品易写、易销、周转期快,经济效益显著,且风险极小。而创造性的法学研究既要深入了解中国实际,又要比较世界各国立法之优劣,还要对现行法律提出其利弊及改造意见,难写、难登、难出版,吃力不讨好。但是,不摆脱注释法学,就不能有成熟的法学。
第四,法学研究成果近年来大量涌现,其中不乏佳作,但具有基石性的、经典性的、在某一学科领域中具有代表性、权威性的著作尚难见一二。往往有国外学者询问我国法学某一领域中的代表性权威著作,常常令我们哑口难以回答。没有一些权威性著作,就不可能有成熟的法学。
第五,法学家的地位逐渐提高了,在立法中也越来越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但法学家的作用仍仅限于智囊团的作用。在立法机构、决策机构中很少看到法学家或是受过法学教育者的身影。比起世界各国来,我国恐怕是法学家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最少的一些国家之一。没有一批法学家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和立法决策就不会有真正的法学繁荣。
第六,我国法学界这些年来参与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越来越多,也有些学者在国外讲学颇受好评,但真正在国际法学界出名的人物屈指难数。比起其他学术界来说,法学界更缺少大师级的选手参与国际交流和竞争。没有在国际法学界可以立足、成名的学者,也很难谈得上成熟的法学。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批很有实力的中青年学者,这是法学繁荣的希望所在。我们这一代人行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走向21世纪的法学的繁荣,实有赖于这一批不轻易下海、有志于攀登法学高峰的年轻登山者。
【注释】
[1]本文原载于《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系祝贺《中国法学》创刊1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