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变[1]——论中国现今法律观念之变化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变 [1]——论中国现今法律观念之变化

中国现今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好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计划经济的本质是承认国家权力至上,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承认社会权力本位,是动力。(https://www.daowen.com)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学说都承认,国家是在社会矛盾激化基础上产生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但又在不同程度上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力量扩大到极大,形成国家意志万能、国家干预社会的一切活动,形成了高度的国家集权主义。中国也曾走过这条路。至今并没有完全摆脱其影响。

改革的内容不仅指从高度的中央集权到适当的地方分权,即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也包括从高度的国家集权到社会分权,即一定程度的社会自治。后者对今天中国尤为重要。

以前是国家权力从社会权力中分化出来。今天是社会权力从国家权力中解放出来。这一变化必然引出法律观念的转变。引起立法指导思想和法学观念的转变。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变集中体现在下面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