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与审查——中介机构在股份制改组及证券市场中的两大作用
2026年02月17日
一、法律服务与审查——中介机构在股份制改组及证券市场中的两大作用
当记者问及中介机构在股份制改组及证券市场中的作用时,江教授很干脆地回答:解决股份制企业及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加强法律服务与审查,而中介机构在股份制改组及证券市场中的作用可概托为两点:一是服务,二是审查。江教授解释说,法律服务与法律审查是有区别的。以律师事务所为例,在股份制改组中,律师的第一个作用就是使公司设立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是法律服务。比如《公司法》第8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就登记,不符合则不得登记。哪些情况是符合的,哪些情况是不符合的,这些内容均可以通过律师的服务解决。而法律审查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参与对文件内容是否合法的审查,而且必须有律师的签字证明才能有效。比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请人首先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该条例第13条还规定,申请公司发行股票,应当向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二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就有关事项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及经二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等等。这些内容均属于法律审查。江教授强调:法律服务与审查是中介机构参与股份制改组和证券市场运作中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必须加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