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个法律关系的实质,不能光看其名称,更重要的是要研究该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及该法律关系发生时的背景。由于银行保证监督专款专用是通过银行开立保证书的方式进行的,故而易将银行保证监督专款专用的实质归结为传统的保证,其实不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