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方面的发展,是加强权利制度建设
2026年02月17日
(二)第二个方面的发展,是加强权利制度建设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体,但在私法、民商法里权利是本体,是核心,是目的,履行义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4章的标题“民事权利”,就是突出了权利的重要性。这与公法里的税法、兵役法不一样,税法以义务为核心,其权利是为了使义务得到贯彻。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现在的趋势是人身权利越来越受重视。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等内容。宪法要求对人身权利作更好的保护,比如保护自由权(现在只有婚姻自由权)、住宅不可侵犯权、隐私权等,现在环境学家又提出环境权,即人人享有健康清洁环境的权利。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要求保护人身权利的范围也越来越大。19世纪法国的民法典、20世纪初德国的民法典,更多关注的是有形财产权。而到了21世纪,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财产权利的地位将大大提高。在无形财产权利里,知识产权,也包括企业信用的权利和商业秘密权。我国正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就是一国基本的财产使用权制度。现在,我们如何对私人财产和国有财产进行一体化保护,如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特别是荒山荒地的承包权,如何对企业的财产进行保护,都是民商法制度里如何加强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是民商法的核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