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了“国有股比例”字样

(八)去掉了“国有股比例”字样

公司法》没有规定国有企业转化为公司后国家股应占的比例。江教授认为这样规定是符合十四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的。他说:国有资产增殖与否与国有股在公司股份中所占比例无关。原来《规范意见》中规定职工持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0%,现在看来远远超过20%也无问题。江教授指出:国家有无必要控股取决于一个企业对国家的重要性,除有关国计民生的企业国家有必要对之进行控股外,其他企业国家股比例不一定非要超过50%。(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