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仲裁裁决的期限
关于仲裁庭是否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各仲裁规则的规定彼此不同:
1.SCC规则规定,仲裁庭至迟应在案件移交仲裁庭时起1年内作出裁决,但经仲裁庭要求,仲裁院可适当延长该期限。(https://www.daowen.com)
2.ICC规则规定,仲裁庭应在接受案件后6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经仲裁庭请求或仲裁员认为必要,可以延长该期限。
3.C规则就普通仲裁程序和简易仲裁程序的裁决期限作了不同规定:普通仲裁程序的裁决期限为仲裁庭组庭后9个月内。简易仲裁程序,如果书面审理,裁决期限为仲裁庭组成之日起90天内;如果开庭审理,则在开庭之日起30天内。该规则还规定:对于上述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裁决期限,如确有必要,仲裁委员会可以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