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的标志
资本的第三个原则是资本的社会化原则,现代的公司和以前的公司不同点就在于资本的社会化,我现在讲的资本企业是作为公司出现的,现代企业的标志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的年代一般是1600年,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1602年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什么这些与殖民地作生意的先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呢?主要是与殖民地作生意,利益大,风险也大,于是就产生了和1600年以前的公司截然不同的公司形式,即股份公司。与以前相比,他们在性质上不同。第一个是在1600年以前,不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至少有一个股东要承担责任,而1600年以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划时代的。第二,他要到殖民地作贸易的话,需要大量的资本,靠一个人,几个人不行,要社会化出资,股份向社会来募集,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企业的革命,就在于资本的社会化,这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我国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将其看成社会主义的形态,经过这十几年的发展,懂得了这么一个道理,就是如果我向社会募集,让社会公众出资,国家不需出一分钱,只要给了一个股票发行额度,企业就可以筹集到很多钱。人们买股票,每买一次,国家都收税,股票买卖越多,国家收税越多,对社会主义大有好处。现在国家认识到了国有企业的改制要走社会化的道路,社会化到底是什么性质,社会化有大社会化和小社会化,我把大社会化叫全社会的公众持股,小社会化就是这个公司、企业的职工持股。过去对小社会化也持有戒心,对职工持股限制多于鼓励。职工持股要分成两种职工持股,一种是公司法范围内的职工持股,它的特点是职工持股不能占大多数,第二是走股份合作制的职工持股,就是职工持股至少占50%以上,这样我国现在有两种意义上的股份制改组,一种是公司制上的改组,一种是股份合作制的改组。当时为什么要提股份制改组而不提公司制改组呢?是因为那时还没有公司法,怎么能叫公司制改组。公司法出来后,大家提议不再叫股份制改组而叫公司制改组,是因为股份制改组的股份二字不太清晰,原来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叫股份而叫出资额了。如果那个时候再叫股份制改组则很多人会误认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没人愿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了。所以股份制改组和公司制改组本来意义差不多,但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含义,但今天又提股份制改组了,因为多了个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不是公司法上的公司,这个提法不是那么绝对,股份制改组、公司制改组又到股份制改组有一个历程。
我们现在来分析公司法上的职工持股,第一类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政策比较明确,第一是上市发行的10%由职工来持有,因此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大。第二按规定上市公司的职工股应是个人股,应归个人。但实践中作法不一样,有的地方发行上市的不是给职工,还是由集体来管理,我认为上市的那部分,既然上市了,职工也可卖。第三个是上市公司的职工股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因为职工买到原始股就便宜,上市之后就涨,所以很可能一上市就卖掉了。这里没有太多的新的法律问题的难点。第二类是不上市的股份公司,是过去叫定向募集的那部分,不上市的股份按原有的规定,职工股的比例可以占到25%,这个股票将来可以上市,可以有25%给职工,这说明不上市的公司职工持股的比例大了,至少目前不带有福利性,带有集资性。三年之内不能转让,职工之间也不能转让,所以带有明显的集资性。这不上市的股份公司是个人持有还是集体持有,从理论上说,不上市公司完全可以职工个人持有,因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无上限。实践中有两种作法,一个是由每一个职工持股,也有的把职工持股变成一个职工股。我举一个例子,这是我亲自调查的,青岛制药厂是个全国很有名的企业,它是不上市的股份公司,很有意思,它的股份是两股,国有股一个股,职工股一个股,它原来的厂长现在就是董事长,我问他你们的国有股股权怎么行使,他说他们国有股的股权大约占7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由我和另一个各行使国有股权一半的权利,职工股授权给一些职工代表之一,另外他还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我想这样股东大会就不要开了,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由此可以说明,有的职工股是采取这种形式,即选出代表来行使。这种作法的优点是职工持股的比例增大了,但仍有限制,不得超过25%,另外它限于在职工之间转让,没有上市额度之前,职工股怎么转让呢?另外它可以集体行使也可能个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