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骨折的治疗

三、开放性骨折的治疗

开放性骨折因创口有发生感染的危险,必须及时正确地处理创口,防止感染,力争创口迅速愈合,从而将开放性骨折转化为闭合性骨折。开放性骨折按软组织损伤的轻重,可分为3度:第一度:皮肤被自内向外的骨折端刺破;第二度:皮肤被割裂或压碎,皮下组织及肌肉有中等程度损伤;第三度:广泛的皮肤、皮下组织、肌肉严重损伤,常合并神经血管损伤。

清创时间:6~8小时之内的新鲜创口经过彻底清创后,绝大多数可以一期愈合,因此必须争取在6~8小时之内施行清创术。(https://www.daowen.com)

在8~24小时之间的创口仍可作清创术,但一期闭合与否应根据创口情况而定。若污染重,已有炎症,则不应作清创术。超过24小时的创口,通常不宜作清创术。

具体为:①严格按清创术要求刷洗,创口用大量无菌水冲洗,用1‰新洁尔灭溶液浸泡3分钟。②清除一切无生机的组织,清除盲腔及盲袋。清除要按步骤,由外到内,由浅到深。③清创时尽量保留与软组织相连的骨块,明显污染的骨断端或离体的大块骨块,需咬除表层骨质,用碘伏或新洁尔灭液浸泡消毒,等渗盐水冲洗后再植入缺损区,防止骨缺损。④彻底清创后行骨端复位、内固定,污染严重者不宜作内固定。⑤尽量采用整形术将创面一期覆盖修复。⑥已感染者,仅作简单清创,断端复位,创口不缝,持续牵引,定期换药。或用石膏外固定开窗,定期换药。术后给予抗生素,并肌注破伤风抗毒素,实行全身支持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