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
色彩调和论 色彩调和,又称色彩和谐,指配色时应使色彩达到和谐、协调、悦目,引起视觉舒适和快感的审美效果。20世纪20年代,德国物理化学家奥斯瓦尔德(Ostwald,Friedrich Wilhelm 1853—1932)、美国色彩学家孟塞尔(Munsell,Albert Henry 1858—1918)及日本色彩研究所(P.C.C.S)在色彩调和及配色调和规律的应用上,都是以色环和色立体为工具,从而达到色彩设计的视觉美感。1944年,美国色彩学家蒙(Moon,Parry Hiram 1898—1988)和斯宾塞(Spencer,Domina Eberle 1920—?)共同发表“色彩调和论”。他们在奥氏、孟氏的色彩认知的基础上,提出“审美度”“力矩”“力臂”等新观点。色彩调和论强调色彩象征力、主观感知力和色彩辨别力等心理学因素,使色彩达到富有表现力的美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