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
伊顿[瑞]建立色彩表现理论 色彩表现理论是以几何形状来表征色彩的潜在心理价值的一种学说。1961年,瑞士色彩学家伊顿(Itten,Johannes 1888—1967)在他的《色彩艺术》一书中,首次建立以色彩形状表现心理形象性格的理论。如正方形象征静止,三角形象征思想,圆形则表示运动。其中三原色中的红色具有重量感和不透明性,与正方形的静止、庄重感的形状一致;黄色明澈而无重量,与锐角并有进取感的三角形一致;蓝色有透明感,与有移动感的圆形一致。原色相加的间色,其形状是两种色形的综合,即橙色为梯形、绿色为球面三角形、紫色为椭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