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对策与建议

4 对策与建议

(1)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市场的积极引导和群众的广泛参与,需要长期的、持续的推进。而不同区域、不同功能定位的小流域,其达到生态清洁小流域的途径和方式,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必须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2)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在采取工程措施的同时,更加注重采取政策、法律和管理等措施,积极培育人水和谐的水文化,建立保持小流域生态清洁的长效管理机制。

(3)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应以源头控制为主,辅以末端治理,同时充分考虑和利用自然净化能力。对已建小型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必须同步建立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发挥效益。

(4)各级领导干部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水源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关系,树立“保护”也是“建设”的理念,提高生态保护意识。特别是在山区开发建设和旅游业发展中要注意保护湿地和原生态,尽可能减少对山区沟(河)道的扰动和堤坝工程建设,还沟(河)道的自然生态属性。同时,要警惕并制止任何以生态建设名义破坏水环境和自然生态的行为。

(5)流域的水土保持与水源保护需要上下游的协作配合,今后应更加注重流域及区域合作,强化流域上下游统筹协调、合力保水治水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