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引导用水户参与
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学基础,民主化管理就是使用水户具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是使我们的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因此,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用水户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发挥用水户的监督作用。要将工程建设与农民实际需求结合起来,确保新建工程充分发挥作用。为此我们建议,在供水项目建设前期,做好“农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一事一议决议”(主要包括农民投工投劳、水价制定及占地补偿等事项)工作,并作为项目可研报告的一项内容;建设过程中,村内管网采取农民投工投劳的形式参与建设;建后,由农民/用水户参与供水设施的运行监管,监督“五公开”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