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水协会是四级水务管理体制的基础,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民间组织,其业务上接受水务局的指导,行政上接受民政局的监督,在四级管理体制中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抓好管理是保障农民用水协会正常运转,良性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