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水污染治理及再生水利用

4.4 水污染治理及再生水利用

建设完成北苑、垡头、定福庄、东坝、五里坨等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北小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到2008年,城区14座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运行,处理能力增加到268万m3/d,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郊区新增30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50%。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每年建设污水管线200km,城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线全部配套。

新建、改扩建9座中水厂,提高出水水质。完善再生水输配水工程,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污水处理厂下游发展再生水灌区,置换清水资源。

对城区范围内的河湖水系,结合城市防洪排水工程建设,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六环路以内520km城市水系治理。通过合理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平水年实现潮白河及永定河卢沟桥以上不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