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水行政执法单兵作战无法形成“气候”,应在水务系统内部构建全市统一的水行政执法网络
虽然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积极配合局属管理单位及有关区(县)水政监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法案件、进行执法经验交流工作。但仍然存在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交叉管理、执法扰民等问题。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在对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建设工地进行临时用水指标监督检查时,工地负责人抱怨说:“前天城管监察大队检查过,区水政监察大队也来过,你们市水政监察大队还来检查,一项临时用水指标到底由谁管。”
从这事件中可以发现,市、区(县)两级水政监察队伍之间没有业务联系与指导关系,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统一的执法网络。存在一件事多头管理和各级执法部门职权大体相同,多层执法、重复管理问题。目前,全市水行政执法方面,急需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构建统一的水行政综合执法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