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

3.4 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经营/管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在遵守市场规则、供水领域里的行业自律、完善基层服务体系、供水工程运行维护和规范化操作等方面开展培训,以增强供水经营/管理单位的服务意识、卫生意识和安全意识。

另外,为了防止饮水工程建后返“困”,对已建工程要经常进行“回头看”,定期调查工程运行管理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有些地方忽视了村民的自治教育,存在着吃“嘀嗒水”(水表不走)的现象,导致许多村级供水工程难于管理、经营亏损。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通过水法规、水政策的宣传,切实加强村民的自治教育,提高农民水商品意识,实行供水区分级计量和户外安装水表等办法加以解决,以真正实现工程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