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流域水质监测存在的问题

2 北京市小流域水质监测存在的问题

(1)当一种污染物进入水体,与水体中天然成分进行相互作用后毒性有可能增强,也可能减弱,甚至有可能转化为其他物质。在小流域内更有植物、微生物、土壤等的相互作用,采用化学分析的方法很难把握污染物在水体中的迁移变化,而采用生物毒理学则简便直观。水、底泥和水生生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水质的变化及其变化趋势与污染物在水、底泥及水生生物之间的分布及转化有关,而现有的监测仅局限于水体本身,忽视了对植物、浮游生物以及底泥的监测,在以后工作中应逐步完善。

(2)现有的水质标准分析方法与现有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排放控制标准(共98项)不配套,对于国家重点控制的水中8项污染物也缺乏简易、快速的现场分析方法。由于我国的水质监测分析方法并非统一,在国家标准中也多存在一些推荐性标准,并且还存在各个行业的水质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因此建议国家有关单位将同种污染物的分析方法进行整合,对不同行业的污染物虽可以制定不同的前期处理标准,但需要制定统一的分析方法,以便能够科学地反映不同地区的水质状况。

(3)水质监测技术仍然是以理化性质监测为主,生物监测[6~8]和水质自动监测[9~11]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这与国外监测相差很大。尽管这些非传统的监测方式也存在一些缺点,但却可以监测出传统监测方法无法反映的水质参数。例如,生物监测能够起到预警的作用,能对水污染的潜在危害进行监测;水质自动监测可以对突发性的污染起到实时监测作用,能够尽快掌握水质的变化等。因此,对这些技术含量较高的监测技术,我国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去掌握,以便能够全面地提高我国的水质监测的整体水平。

(4)小流域水体污染以有机物污染为主,这已成为共识,但现有的水质监测指标均为综合性指标,无法平等地反映各断面的水质污染情况[12]。例如,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控制指标仍然是以重金属和综合性指标为主的监测指标体系(集中式水源地除外),应将有毒有机物列入水环境例行的监测中,以便有效地控制水资源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