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治理目标:重点要对农村垃圾、污水、厕所和道路进行四位一体的综合整治,要初步实现垃圾清理有序化、污水无害化、厕所卫生化。到2010年农村的污水处理率要达到50%,其中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