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技术措施
实施应急水质监测程序,在污染影响区加密水质监测点和监测频次,密切监测污染区域及其下游水质,尤其是下游取水口水质。
在采取应急工程措施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物性质和污染程度,制定污染物降解与清除实施方案,进行水体净化与修复。
(1)对可吸附性的污染物,如硝基苯、油类、农药等,可利用粉末状活性炭、粒状活性炭等吸附剂,采取应急吸附技术;
(2)对可氧化污染物,如硫化物、氰化物、部分有机物、氨氮等,可利用高锰酸盐、氯等,采取应急氧化技术;
(3)对汞、镉、铅、砷等重金属以及工业用酸碱等,可采取化学沉淀技术,通过改变水体pH值进行混凝沉淀;
(4)对小范围的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可采取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