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北京市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主要做法

1.2 北京市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主要做法

1.2.1 采取供水厂扩户、集中供水厂和单村供水三种方式解决农村供水问题

为节约资源,充分利用原有供水设施,对已建水厂存在富余供水能力的,优先采用水厂扩户供水的方式解决饮水问题;其他村镇优先考虑集中式供水;对于不具备建设集中供水厂条件的采用单村供水方式。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已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18处,涉及605个村庄,受益人口46万人;建成单村供水工程2174处,涉及2174个村庄,受益人口170万人。

1.2.2 推行“三证三卡五公开”的管理制度建设

针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三证三卡五公开”的管理制度,并要求在建设供水工程的同时加强管理机制建设。“三证”是指供水工程运行时,要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管水人员健康证;“三卡”是指供水工程要具备工程管理卡、水质管理卡、运行管理卡;“五公开”是指供水工程运行时要向社会公开水厂管理责任人、水价、水费收缴及使用、水质监督热线、维修热线。

1.2.3 加强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为了确保农民饮水安全,要求新建集中供水厂要配套常规的水质(pH值、色度、嗅和味、混浊度、肉眼可见物、消毒剂余量)检测设备,以加强水质的常规性检测;对于加装特殊水质净化装置的水厂还要配套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