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相对密集的浅山、山麓、坡脚等农区,进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发展与水源保护相适应的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减少面源污染,并加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同时,在村镇及旅游景点等人类活动和聚集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清洁流域”。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实施保护性耕作、坡耕地退耕还林,建设基本农田、护村坝、小水池、小水窖、小型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