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建立农民用水协会,解决村级末端涉水管理缺位问题

2.2 建立农民用水协会,解决村级末端涉水管理缺位问题

近年来,全市农村地区机井主要由电工兼顾管理,大量的灌溉渠道、管道等水利设施无人管护。20世纪90年代,借助世界银行贷款节水灌溉项目的支持,全市通过宣传发动,由农民自发组织成立了184个农民用水协会,171个农民用水小组。

2006年,在政府引导下,按照“建立一个机制,实行两项公开,执行三项职能,履行四个民主”的工作方式开展农民用水协会建设。农民用水协会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分会。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完成农民用水协会及其村分会的建设,在民政部门注册125个农民用水协会,组建了3927个村分会。农民用水协会在水务站的指导下开展如下工作:负责对分会的统一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农村水务工程管理维护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农村水务发展规划;组织征收水费和农业生产用水水资源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进行技术培训和推广。

按照报名、推荐、考试、确定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培训上岗、签约等七步程序,全市选聘10800名管水员。管水员在农民用水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