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沟)道是河流系统的最前端,针对社会各界对开发“治河、治沟”、围河造地、占沟建房、拦水搞旅游、抢占水资源等的热情,应尽快落实山区河(沟)道的管护责任,保护山区河(沟)道的生态特性,协调好上下游之间的水权关系,保护饮用水源,为下游河(沟)道提供持续优质的水源。目前,北京市已经建立起了村级农村管水员队伍,利用现有管理机制,落实全市河(沟)道等的管理任务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