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乡镇污水的排放现状
镇中心区污水主要包括镇区居民生活污水和乡镇工业废水。2005年北京市乡镇污水排放总量为32.2万m3/d,其中生活污水11.2万m3/d,占总污水量的35%;工业废水21.0万m3/d,占总污水量的65%。
(1)镇中心区生活污水。镇中心区居民日常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居民家庭、学校及公用建筑等。调查范围内镇中心区人口为98.61万人,排放污水总量11.2万m3/d,年产生生活污水量为4088万m3。
(2)镇中心区工业废水。镇区工业废水是镇中心区污水的主要来源,根据初步统计,2005年调查范围内10个区县乡镇工业总产值639.66万元(不包括海淀区、丰台区),产生废水量15.22万m3/d,年产生工业废水5555.3万m3。海淀北部四镇和丰台河西地区工业废水产生量为5.78万m3/d,调查范围内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1.0万m3/d,年产生工业废水7665万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