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包干”的经营方式下,村集体从事水务服务的管理人员,一是人员相对不足,主要原因是为了减少管理成本;二是人员都是兼职,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因为管理者不仅要搞统一服务,而且还要顾及自己的承包田;三是人员不固定,缺乏责任心,没有长远的打算。水务设施时管时不管,出现问题临时安排、临时处理,不出现问题就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