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水源系统可能发生的水污染风险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交通运输的发达,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2005年我国相继发生了两次比较重大的水污染调查事件,一是发生在哈尔滨松花江的水污染事件;二是发生在广东北江的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苯、苯胺、硝基苯等污染物不仅污染了松花江,还造成哈尔滨居民停水4天的严重事故。
2005年12月20日,广东韶关冶炼厂违反操作规程,缩短污水处理工期,导致超过1000t的高浓度含镉污水直接排入北江,造成北江下游16万人民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北京市水污染事件近年也逐渐增多。
2004年01月12日,北京市110国道昌平区沟崖旅游区入口附近,一辆解放自卸卡车扎进德胜口水库中,造成水库水质污染。
2005年12月4日晚,内蒙古自治区一辆装载电石的大货车,行至北京市昌平区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49km处时,因制动失灵,翻入响潭水库上游5km处的河道内,货车内拉载的电石起火,直接威胁了承担着部分南口地区供水任务的响潭水库的水质安全。
2006年3月3日上午,北京市重要水源地密云水库上游白河支流段发生人为泄漏原油事件,原油先是与河水发生化学作用变成酱红色,到张家湾下游河段时变成黄褐色,造成延庆县千家店张家湾村、熊洞沟村、红旗甸村、车道沟村、北沟村等5村的水源污染。
由此分析,对北京城市水源系统可能造成的污染危险主要有3类:①突发事故,由于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造成的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对水源的污染;②自然灾害,如泥石流、地震、水毁事件等造成的水源污染;③人为事件,恐怖行为对水源的污染及工程的破坏。
尤其是对水源系统要害部位,如地表水库、调蓄池和输水河道的污染最为严重,一旦污染,不仅影响重大,而且难以治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地下水来讲,突发大面积污染的可能性很小,但局部地下水井因保护不当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也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