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2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中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要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消除点污染源。按照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通过采取限期治理的措施,昌平区已经建成了113座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合计共计9.28万t/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再生水回用标准的设施有62座,再生水设计规模共计2.88万t/d。截至2007年6月新建、在建小型分散污水处理设施10座,将增加处理规模0.5万t/d。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作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有益和必要补充,对消除点源污染,建设生态水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驻昌部队某部建有一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t/d,采用CASS工艺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其中1000t/d经过混凝沉淀和加氯消毒后出水水质达到中水回用标准。该设施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化和水景观补水,改善该地区的生态环境。该部院内种植草坪7万m2,乔木2万多株,花灌木7万余株,苗圃53亩,片林10余处,种植荷花莲藕3亩,并通过工程措施修建供水管道和小水库将再生水加压提升到西山,既解决了西山的绿化水源问题,还利用再生水建造景观公园。西山中水水库可蓄水1万多m3,利用再生水库修建瀑布,形成三级跌水,山下大水潭,面积800m2。景观公园山上绿荫环抱、亭榭飞瀑;山坡小径环绕、鲜花常笑;山下小桥流水、草坪遍地。该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工程的建设不仅解决了路西地区的水污染问题,更重要的是还形成再生水景观,使荒山变绿,清水常流,极大的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局部地区的小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