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务体制创新过程和体制定位
水资源紧缺是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20世纪80年代初期,北京市经历了连续5年干旱,水资源紧缺矛盾凸显。在开源、节水、保护和管理的各种解决方案中,理顺水管理体制列入议程。各管水部门一致认为,应对水资源紧缺,政府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这种管理应超越当时体制状态下的部门利益。
1981年,北京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的水资源委员会。水资源委员会是决策部门,不可能具体组织实施水事事务和业务。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在当时的体制结构上,难以担当部门间复杂的业务和利益协调。由于认识不统一,相关部门业务难以统筹管理,利益难以协调,办公室没有发挥出应有功能,最终于2000年机构体制改革时撤并。在制度层面上,还有一个重要的情况是,198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了适应当时部门管水的格局,法条中明确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客观上为部门分管水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际运行中,理顺水管理体制的各项准备工作从未停止。1985年北京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到英国考察,开始提出学习英国水管理模式,组建水务局设想;1991年北京市政府研究室对水管理体制进行调研,提出统一管水的改革方案;1995年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再次提出理顺水管理的建议;1999年制定出《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市政府研究室专题研究水管理体制,再次明确组建水务局方案。
2000年北京市政府进行新一轮体制改革,对原有涉水管理职能进行调整,明确水利局统管水资源的职能,将规划审批市区打井职能、规划市区以外的郊区节水管理职能划入水利局,但供水、排水和城市节水仍由市政管委负责。这次调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体制不顺问题,由于对节水管理范围作出不尽适宜的划分,还引发了新的管理矛盾。2001年北京市政府为协调管水部门职能关系,建立水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但这个联席会议只召开了一次会议,再没有继续下去。
体制不顺影响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资源紧缺矛盾不断加剧。1999开始持续干旱,水资源管理方面的体制障碍更显突出,在水管理方面表现为法规不统一、政令不统一、信息不统一、管水水平低、用水效率低等问题。这种矛盾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求统一管水的呼声十分强烈。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吴守伦等156位代表分别提出了《革除北京市现行管水体制弊端,成立北京市水务局,建立统一管水的水务体制》、《建设节水型社会,确保北京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10个有关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提案,10个提案中有6个提案要求改革现有分散的水管理体制,要求政府强化对水资源和节水的统一管理。台盟北京市委以党派提案方式提出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议。
2003年6月,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主持市委常委会听取北京水资源情况汇报后指出:要依法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水的管理体制应纳入议事日程,要将水资源统一管理起来,进一步理顺关系。王岐山市长更是多次强调建立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新体制,要求政府部门下决心革除体制障碍,并确定了改革水管理体制的初步方案。
2003年9月,牛有成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述职时明确:市政府已将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纳入议程,并已着手考虑建立本市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新的体制将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对水资源实行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管理,把水资源保护、防洪、蓄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下,实现对全市城乡一切水事行为集中统一管理,做到统一行政主体、统一政策法规、统一规划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按照这一体制定位,2003年底北京市政府着手水务局组建工作,并将组建方案向中编办请示。2004年初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撤销水利局,建立水务局。2004年5月19日北京市水务局揭牌,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新体制开始正式运行。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水务体制的制度准备和制度设计经历20多年,这是一个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制度设计不断趋于成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