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分质配置
2025年09月10日
3.3 分质配置
按照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原则,生活用水利用优质的地下水或地表水;工业用水中除工艺用水等必须用优质清水外,一些水质要求相对较低的冷却水可采用经深度处理的再生水,农业、河道景观、市政杂用用水采用二级处理后的再生水。
再生水按照分质回用、高水低用、就近回用等原则,将主要用于环境、农业、工业、市政杂用等。环境利用量主要用于城市排水河道通惠河、凉水河、坝河、清河及郊区河道温榆河、北运河等河道的景观用水和绿化生态用水等,2010年环境再生水利用量为2.7亿m3;农业利用量主要用于北京市城郊朝阳、大兴和通州区的农灌区,2010年农业利用再生水2.5亿m3;工业利用量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附近工业开发区如东郊、垡头、南郊、石景山、西三旗等的冷却用水,冷却水要求污水处理达到深度处理标准,2010年工业再生水利用量为1.0亿m3;市政杂用利用量主要用于道路冲刷等,2010年市政杂用利用再生水0.25亿m3。
通过上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将形成以本流域供水为主,外流域调水为辅,常规水源与非常规水源相结合的综合开发网络,实现国民经济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兼顾,控制地下水开采,保证2010年北京水资源的供需基本平衡,改善北京地区的生态环境,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北京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