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建设节水型社会
2025年09月10日
4.3 建设节水型社会
研究和探索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工程和宣传教育等措施,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对年用地表水量100万m3以上的用水大户,签订用水合同,追踪用水量10万m3以上用水户,严格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管理。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加强滑雪场、高尔夫球场、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用水管理。依据取水许可等制度对特殊行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严格执行特殊行业用水的水价标准。
建立有利于节水、扩大利用再生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的水价体系。探索建立以水资源为重要约束条件的产业进入、退出筛选机制,形成节水型产业体系,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建成亦庄节水型工业园区,带动全市工业节水升级。加强农业节水基础工作,在计量管理、月统月报的基础上,建立农民用水收费机制。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单方水效率。压缩农业用新水量,到2010年农业用新水控制到10亿m3以内,农业利用再生水增加到3亿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