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发挥各级水务管理部门的主要作用
北京湿地分布少,即便按照国际湿地公约对湿地类型的划分,31类天然湿地和9类人工湿地全国均有分布,但北京市天然湿地仅有河流湿地1类,人工湿地仅有湖泊(库塘)湿地1类。从某种意义上说,水务部门已经成为湿地建设与管理的主体。
湿地的保护与建设作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一部分,关键是要逐步解决好北京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解决生态环境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于水务部门而言,在湿地保护与建设中更重要的是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按照治水新思路的要求,注重与相关行业的技术渗透,充分认识和挖掘湿地的水质净化等生态功能,在河道治理等水务建设中尽可能地进行生态治理和近自然治理,加强水库周边及常年有水的河道周边水生生物和自然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多从湿地的角度来重新认识河流和湖泊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总之,对于水务工作者而言,更重要的是在水务建设与管理活动中多一些“生态意识”和“湿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