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社会共同参与

3.8 社会共同参与

城市的安全度汛,需要全体社会的共同参与。要提高社会公民个体安全度汛意识和对整体社会减灾义务的贡献意识,实现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单位,都对城市度汛减灾负有责任的机制。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到防洪减灾的工作中去,才能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防洪减灾强有力的助手,实现奥运安全度汛。

“迎汛”理念,是对传统防汛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安全度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城市度汛安全的行动指南。北京市还要在“迎”字上下足功夫,真正做到“迎”“防”自如,排蓄结合,构筑强有力的安全防护体系,最大程度管理好和用好雨水资源,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创建宜居城市创造安全、丰沛、优美的水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