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城市与水和谐发展基本思路
《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提出的“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伟目标,体现了人类追求人与水和谐发展的理念。要实现城市与水和谐发展,必须坚持四个原则,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经济、社会、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资源利用的代际原则和区域间协调发展的原则;必须坚持四个统筹,即统筹兼顾水资源的水质保障与水量保障,统筹兼顾水资源总量的宏观控制与用水定额的微观管理,统筹兼顾城市供水系统安全与生态系统安全,统筹兼顾城市规模的发展需求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约束。
解决北京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不仅需要从“供方”入手,实施水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开发、高效利用和南水北调战略;还要从“需方”入手,实施城市规划战略,建设符合本地水资源条件的节水、节能型社会,逐步恢复优良的水环境;坚持节水为先,治污为本,多方开源、合理配置,确保城市与水和谐发展,最终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