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联合地方执法力量,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

1.3 联合地方执法力量,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

多年来,管理处联合地方力量,推动水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处联合怀柔区公安局、安全监察局、环保局、渔政管理部门,开展针对怀柔水库渔船载客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与海淀区水政监察大队、城管大队、环保部门清理违章建筑,制止游泳、钓鱼等行动。这些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组织,有效地维护了水事秩序。2006年12月,管理处与昌平区城管大队共同组建“城管水政执法站”,在联合地方执法力量上做出新的尝试。昌平区城管大队派驻两名城管员专职执法水事案件,管理处10名水政人员着城管协管员服装进行执法,统一着装,联合行动,增加了涉水违法违章行为的治理力度。借助地方执法优势,有力地规范了涉水事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