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疗

四、治疗

治疗必须针对不同发病原因制订合理的治疗方案。

(1)由药物引起者,一般不需治疗,停药后短期多可自然恢复。如停药半年月经仍未恢复正常,可用药物治疗。

(2)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低下:主要应用甲状腺素替代治疗,降低TRH 水平,PRL 亦随之下降,必要时可加用小剂量溴隐亭(CB154)。

(3)特发性高泌乳素血症:CB154 是麦角生物碱衍生物,具有多巴胺活性,为首选药物,每片为2.5 mg。CB154 作用于下丘脑,增加PIF 的分泌,从而抑制垂体PRL 的合成及释放;或直接作用于垂体抑制PRL 细胞增生与PRL 的分泌,解除对促性腺激素分泌的抑制,从而中止溢乳,恢复卵巢功能。通常用药2~4 周后溢乳减少或停止,月经恢复,继之出现排卵。治疗后妊娠率可达90%以上。用药方法如下。从小剂量开始,1.25 mg 每晚一次,3 天后改为2.5 mg/d,逐渐增至有效剂量,一般最大剂量为7.5 mg/d。治疗期间根据PRL 水平调整用量,一旦确诊妊娠即可停药。CB154 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头痛、眩晕、乏力、直立性低血压、便秘或腹泻等。于餐中服药可减轻不良反应。不良反应严重者,可改为阴道内用,一般用量2.5 mg/d。对有生育要求者,如单用CB154 疗效不满意,可根据病情加用CC 或HMG 促排卵。对闭经者服CB154 时最好测BBT,如上升18~20 天,可拟诊早孕,hCG(+)后,可停药。

(4)垂体泌乳素瘤:对微腺瘤应用CB154 治疗,有生育要求者用药期间可不避孕,妊娠后停药严密观察。巨腺瘤者,有生育要求时最好先用较大剂量CB154 并暂时避孕,待肿瘤缩小后再妊娠。妊娠后可持续服用CB154,以减少视野损害,也有人建议妊娠后暂时停药,出现头痛或视神经压迫症状时再用快速法给药,或用针剂促使腺瘤迅速缩小。巨腺瘤者如无生育要求,或经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可行手术或放射治疗,但术后常易复发而需加用CB154。

(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