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

六、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

妊娠妇女是性传播疾病的易感人群。妊娠期间孕妇全身和局部的免疫功能抑制(主要是细胞免疫抑制),为病毒及其他微生物的侵入和潜伏病毒的激活创造了条件。孕妇机体出现的内分泌功能增强、肝负担加重、组织水肿,以及不同程度的贫血,使孕妇机体抵抗力下降。膀胱受压、输尿管蠕动减慢、阴道黏膜及阴道内pH 改变等有利于性传播疾病各种病原体的生长繁殖,增加了性传播疾病的易感性。几乎所有的性传播疾病都能垂直传播,因此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危害极大。基于性传播疾病对母婴的严重危害,以及妊娠期发病和用药的特殊性,加上性传播疾病耐药病原体的出现,过去一些传统治疗方法已不再适合当前情况。下面就妊娠期常合并的几种性传播疾病的诊治问题进行论述。

(一)妊娠合并淋病

淋病是由革兰阴性淋病双球菌引起的,通过性交传播。妊娠期感染淋病,极易引起血行播散,发生菌血症或脓毒血症。妊娠期确诊淋菌感染者,应尽早给予青霉素治疗。分娩期应正确处理产程,严格消毒,注意纠正胎儿宫内缺氧和处理新生儿窒息。产后给予抗生素预防淋菌或其他细菌引起产褥感染。产后42 天常规复查,并取宫颈管或尿道内分泌物培养或镜检。淋病孕妇分娩的新生儿,应隔离观察,给予硝酸银或弱蛋白银点眼。

1.发病特点

淋病由淋病奈瑟菌感染所引起,潜伏期平均3~5 天。主要侵犯泌尿生殖系统,以尿道炎症状最为常见。女性由于尿道短、排尿较通畅,尿路刺激症状往往不明显,常以白带增多、下腹痛等生殖道症状为主。如发生输卵管脓肿和急性盆腔炎,可有急腹症症状。如果淋病奈瑟菌侵入血流并被带到其他部位则称为播散性淋病。孕期淋病奈瑟菌侵犯宫腔及胎儿可引起羊膜腔感染、胎膜早破、早产、胎儿生长受限(FGR)等。新生儿经阴道分娩时易被感染,导致新生儿眼炎。

2.诊断

(1)病史:患者有不洁性生活史,有相关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2)实验室检查:①分泌物涂片法。由于女性分泌物涂片杂菌较多,阳性率较低。但如果发现多核白细胞内的淋病奈瑟菌即可确诊。②细菌培养。准确率较高,并可同时做药物敏感试验,指导临床用药。③白细胞脂酶试验(LE)。是常用的价廉、简便、快速的筛选试验,虽然其敏感性和特异性不是很高,但作为筛选试验能提高诊断的准确率。④免疫酶试验(EIA)。虽有较好的敏感性和特异性,但仍不够理想,常作为传统方法的一种补充。

3.治疗

药物选择应以廉价、高效为原则,用单次大剂量疗法时要注意孕期用药的特殊性。用药前最好行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各地区淋病奈瑟菌耐药情况选择药物。治疗时应注意患者是否有梅毒及其他性病,并追踪其性伴侣,必要时同时治疗。

(1)无并发症者

首选头孢曲松(菌必治)125 mg,单次肌内注射;或头孢克肟400 mg,单次顿服。作为替换方案:大观霉素2 g,单次肌内注射,头孢噻肟500 mg,单次肌内注射;头孢唑肟500 mg,单次肌内注射;或头孢替坦1 g,单次肌内注射;或头孢西丁2 g,单次肌内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1 g。对于疗效不佳或上述药物过敏者,可改用红霉素口服。

(2)有并发症者

①合并输卵管炎:头孢曲松250 mg,肌内注射,每日一次,连用10 天。②合并衣原体感染:红霉素500 mg,口服,每日4 次,连用15~21 天。③合并梅毒感染首选苄星青霉素240 万U 肌内注射,每日一次。④新生儿的处理:为预防新生儿患淋病奈瑟菌性结膜炎,新生儿出生后首选1%硝酸银眼药水滴眼,也可选用0.5%红霉素或1%四环素眼膏。如已感染淋病奈瑟菌性结膜炎,则选1%硝酸银眼药水滴眼,同时用头孢曲松25~50 mg/(kg·d)(最大剂量125 m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一次,用7 天。患儿父母也必须同时治疗。

4.播散性淋病

首选头孢曲松1 g,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一次,5 天后改为250 mg,肌内注射,每日一次,共7 天。作为替换方案有:头孢噻肟1 g,静脉滴注,每8 小时一次;或头孢唑肟1 g,静脉滴注,每8 小时一次;或大观霉素2 g,肌内注射,每12 小时一次。各方案均持续应用至病情改善24 小时以后,改用头孢克肟400 mg,口服,每日2 次,共7 天,

5.分娩方式

淋病如能早期、及时、彻底地治疗,预后好,一般不用终止妊娠。分娩方式无特殊要求。

(二)妊娠合并非淋病性尿道炎

非淋病性尿道炎主要是指尿道感染沙眼衣原体、解脲支原体所致的尿道炎。沙眼衣原体或淋病奈瑟菌感染蔓延至腹腔,可引起肝周围炎或肝脓肿。解脲支原体虽然在孕妇下生殖道中定植率较高,但对于妊娠结局影响不大,一般仅与胎膜早破有关。胎儿经阴道分娩,约70%被感染,引起新生儿包涵体性结膜炎、鼻咽部感染及肺炎,是新生儿呼吸窘迫的主要原因之一。患病孕妇不论治疗结果如何,均可考虑阴道分娩。

1.发病特点

潜伏期10~20 天,起病缓慢。女性尿道刺激症状不明显,可仅有白带增多和宫颈管炎,也可引起盆腔炎和输卵管炎。若沙眼衣原体或淋病奈瑟菌感染蔓延至腹腔,可引起肝周围炎或肝脓肿。胎儿经阴道分娩,约70%被感染,引起新生儿包涵体性结膜炎、鼻咽部感染及肺炎,是新生儿呼吸窘迫的主要原因之一。解脲支原体虽然在孕妇下生殖道中定植率较高,但对于妊娠结局影响不大,一般仅与胎膜早破有关。

2.诊断

(1)初步诊断:根据病史、潜伏期及临床表现可初步诊断。

(2)实验室检查:通过检测抗原、抗体的方法来确诊。①采用传统涂片普通染色、特异性单克隆荧光抗体染色法、细胞培养法。②PCR 虽然有效,但过于敏感,因而假阳性较多,一般不用于诊断,只用于筛选试验。③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血抗衣原体抗体IgM、IgG,并能区别近、远期感染,阳性率高。④连接酶链反应(LCR)近年来开始使用,但比PCR 更敏感。

3.治疗

首选方案:红霉素500 mg,口服,每日4 次,共7 天。也可用罗红霉素0.3 g,口服,每日一次,共14 天;或0.15 g 口服,每日2 次,共14 天;或阿奇霉素1 g,单次顿服,然后以0.25 g 口服,每日2 次,用7 天。孕期禁用克拉霉素及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对于新生儿眼炎及婴儿肺炎,可用红霉素治疗。因解脲支原体对妊娠结局影响不大,部分学者认为,对下生殖道解脲支原体感染的孕妇不需治疗。

4.分娩方式

患病孕妇不论治疗结果如何,均可考虑阴道分娩,沙眼衣原体感染并非剖宫产指征。

(三)妊娠合并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STD)。所有孕妇均应在早孕检查时做梅毒血清学筛查。妊娠16~20 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的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肺、肝、脾、胰和骨骼病变而致死胎、死产或早产。如梅毒血清学阳性,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有过抗梅毒治疗,为了保护胎儿,应再做抗梅毒治疗。梅毒患者妊娠时,如果已经接受正规的治疗和随诊,则无须再治疗。如果对上次的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则应再接受一个疗程的治疗。孕妇治疗后每月应监测VDRL 或RPR 滴度到分娩。

1.发病特点

梅毒可分为先天梅毒和后天梅毒。后天梅毒95%通过性交感染,5%则由接吻、输血或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物品而传播。潜伏期平均为3~4 周,在梅毒螺旋体侵入部位出现硬下疳,为一期梅毒,如不治疗,3~4 周后可自愈。二梅毒发生在硬下疳消退后3~4周左右。表现为全身的斑疹、丘疹、斑丘疹。三期梅毒发生在感染后2 年或更长时间,除皮肤黏膜损害外,内脏(尤其是心血管系统)、骨骼及中枢神经系统均被累及。

妊娠期梅毒对胎儿损害极大,一般在妊娠4~7 个月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可导致死胎或死产,即使胎儿存活出生,也可形成先天梅毒。先天梅毒分早、晚两期。早期先天梅毒一般在出生后3 个月内发病,多数在出生后5 周内发病,表现为营养不良、体重减轻,呈小老人样;皮肤有斑疹、丘疹和脓疱疹,在口周、掌及臀部。在口周和肛周者,可形成放射性皲裂,有辅助诊断意义。晚期先天梅毒常发生在4 岁以后,表现为基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Hutchinson 齿。

2.诊断

(1)病史:有不洁性生活史和临床表现。

(2)实验室检查:极为重要。

筛选试验包括:①性病研究实验室玻片试验(VDRL)。②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③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USR)。确诊试验包括:①荧光梅毒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 试验),这是毒血清学试验的金指标。②梅毒螺旋体红细胞凝集试验(TPHA)。③暗视野镜检法和免疫荧光染色法,是传统的检验方法。④PCR 检测,它对梅毒、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期的早期生殖器溃疡有鉴别作用。

3.治疗

(1)孕期治疗:原则为早期、足量、正规、按计划完成整个疗程,并进行随访。首选苄星青霉素240 万IU 肌内注射,每周一次,连续3 周(心血管梅毒除外)。也可用普鲁卡因青霉素80 万IU 肌内注射,每日一次,总量用1 600 万IU,分2 个疗程,妊娠初3 个月和妊娠末3 个月各1 个疗程,每个疗程800 万IU。对青霉素过敏者,在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脱敏后应用青霉素,或应用红霉素500 mg,每日4 次,连用30 天。

(2)先天梅毒:水剂青霉素5 万IU/kg,静脉注射,出生第1 周新生儿,一次12 小时;出生1 周以后新生儿,一次8 小时,整个疗程共10 天。新生儿期以后的先天梅毒,用水剂青霉素5 万IU/kg,静脉注射,一次4~6 小时,共10 天。也可用苄星青霉素5 万IU/kg,肌内注射一次。

4.分娩方式

梅毒患者在妊娠16 周以前如能得到充分治疗,几乎完全预防先天梅毒儿的发生,但从优生优育的角度,为杜绝先天梅毒儿出生,梅毒孕妇经足量抗梅毒治疗后,最好终止妊娠,并随访2 年,待梅毒血清学阴性后再计划妊娠。如患者坚持妊娠,分娩方式可随实际情况确定。

(徐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