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理
CIN 处置应做到个体化,综合考虑疾病情况(CIN 级别、部位、范围、HPV DNA 检测)、患者情况(年龄、婚育状况、随访条件)及技术因素。
(一)高危型HPV 感染,但宫颈细胞学阴性
6 个月后复查细胞学;1 年后复查细胞学和高危型HPV DNA。随访期间,可采用中成药阴道栓剂(如保妇康栓剂)治疗。
(二)ASC-US,ASC-H 及AGC
进一步作阴道镜及宫颈活组织检查或≥35 岁的AGC 患者需行子宫内膜活组织检查。9%~19%的ASC 患者伴有CIN Ⅱ或CIN Ⅲ。若阴道镜及病理检查结果排除其他的病变,则可在半年或1 年后复查。
(三)CIN Ⅰ
60%~85% CIN Ⅰ会自然消退,目前CIN Ⅰ的治疗趋于保守。
(1)先前细胞学结果为ASC-US、ASC-H 或LSIL 的CIN Ⅰ,建议每12 个月检测HPV DNA 或每6~12 个月复查宫颈细胞学。
(2)先前细胞学结果为HSIL 而组织学诊断为CIN Ⅰ者,如果阴道镜检查满意而且宫颈管取材阴性者可选择行诊断性切除术,也可选择每隔6 个月行阴道镜检查和细胞学检查进行观察。
若CIN Ⅰ持续至少2 年,可以继续随访,亦可治疗。若选择治疗,并且阴道镜检查满意,可以采用切除或消融疗法。若阴道镜检查不满意。CIN 累及宫颈管或者患者以前接受过治疗,建议做诊断性锥形切除术。
(四)CIN Ⅱ、CIN Ⅲ
CIN Ⅱ病变比CIN Ⅲ更具异质性,长期随访发现,其消退的可能性更大,但CIN Ⅱ和CIN Ⅲ的组织学区分极为困难。因此,为提高安全性,故采用CIN Ⅱ作为开始治疗的起端。
阴道镜检查满意、组织学诊断的CIN Ⅱ、CIN Ⅲ者可以采用切除或者消融疗法。复发的CIN Ⅱ、CIN Ⅲ者建议行诊断性锥形切除术。
阴道镜检查不满意者,不可以实施消融疗法,建议行诊断性切除术。除了特殊情况(妊娠),对CIN Ⅱ、CIN Ⅲ妇女,不应采用定期细胞学和阴道镜检查进行观察。
不宜将子宫全切术作为CIN Ⅱ、CIN Ⅲ的首要的或初始的治疗方法。
治疗后随访CIN Ⅱ、CIN Ⅲ治疗后,可以间隔6~12 个月检测HPV DNA。也可以单独采用细胞学或者联合使用细胞学和阴道镜检查进行随访,每两次间隔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