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
(一)发病特点
人类单纯疱疹病毒(HSV)感染极为普通,有两种抗原型,Ⅰ型单纯疱疹病毒(HSV-Ⅰ)主要引起生殖道以外的皮肤、黏膜或器官感染,Ⅱ型单纯疱疹病毒(HSV-Ⅱ)主要为生殖器感染。成人Ⅰ型的原发性感染少见,而多见于儿童、青少年,感染时多无症状。生殖器感染主要由Ⅱ型引起,对新生儿危害最大。
1.病原学
HSV 是DNA 病毒,与巨细胞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和EB 病毒同属疱疹病毒科。完整的病毒呈圆形,直径180~200 nm,由四层结构组成。HSV 对热较敏感,要长期保持感染性,需置于-70℃冻存。同其他有包膜的病毒一样,HSV 易被脂溶剂如乙醚、氯仿和乙醇灭活。
2.发病机制
性接触传播是母亲生殖道感染的主要来源。主要感染部位是宫颈、外阴和阴道。原发感染中90%为无症状的慢性感染。原发感染期间病毒在侵入处损害黏膜或皮肤,并在局部繁殖,病毒从病损处播散至局部淋巴结并进一步繁殖,偶尔病毒播散到血液和其他器官。原发感染期间,病毒常沿感觉神经到达骶骨的背根神经节,可在此长期地潜伏下去。神经节中潜伏的病毒可周期性被激活,并沿感觉神经下行至皮肤与黏膜,病毒可无症状地从生殖器排出或再现疱疹性病变。
母体生殖器原发性或再发性感染是胎儿感染的一个可能来源。在母体原发性感染后,胎儿经过胎盘途径受到感染的机会比较少见。感染主要来源于母体生殖道,并和分娩有关。破膜后上行性感染,或者胎儿通过感染的产道时受到感染。此外,出生后与母亲或其他感染来源接触而受到感染。
(二)临床表现
孕妇生殖器HSV 感染较非孕妇高2~3 倍。妊娠期感染的临床表现与非孕期相似。原发性感染可完全无症状,有症状时常于受感染3~7 天内出现。初期表现患处感觉异常、瘙痒、灼热痛及白带增多,检查可见外阴、阴道或宫颈红肿。继而发生数量和大小不等的水疱,可融合成大片损害。1~3 天后水疱破溃,形成表浅粉红色溃疡。如无继发感染,溃疡形成,愈合。发病时常有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及淋巴结肿大。复发感染比原发感染症状轻微,大多数仅出现单个损害。
孕妇感染HSV 可经胎盘或经生殖道上行性感染引起胎儿宫内感染,诱发流产、早产、死胎和畸形。新生儿感染后临床表现不一,包括:①无症状感染。②局限于某一部位,如中枢神经系统、皮肤、眼或口腔等部位。③播散性感染,肝、肾上腺、肺等重要脏器广泛受损。并伴中枢神经系统损害,预后极差,病死率高达90%以上,未成熟儿感染更加严重。先天性缺陷包括小头、颅内钙化、大脑萎缩、脉络膜及视网膜发育不良等。
(三)诊治流程
诊治流程见图8-2。

图8-2 妊娠合并单纯性疱疹病毒感染诊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