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诊断
2025年11月03日
五、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及辅助检查即可做出诊断,应注意有无并发症及凝血机制障碍。
1.病史
有本病高危因素及上述临床表现,特别注意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2.高血压
同一手臂至少2 次测量,收缩压≥140 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 定义为高血压。若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mmHg,但低于140/90 mmHg 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观察。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 小时或以上复测血压。对严重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观察病情指导治疗,应密切观察血压。为确保测量准确性,应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 倍)。
3.尿蛋白
高危孕妇每次产检均应检测尿蛋白。尿蛋白检查应选中段尿。对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测24 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3.0 g/L 或尿蛋白定性≥(+)定义为蛋白尿。避免阴道分泌物或羊水污染尿液。
当泌尿系统感染、严重贫血、心力衰竭和难产时,可导致蛋白尿。
4.辅助检查
(1)妊娠期高血压应进行以下常规检查:①血常规。②尿常规。③肝功能、血脂。④肾功能、尿酸。⑤凝血功能。⑥心电图。⑦胎心监测。⑧B 型超声检查胎儿、胎盘、羊水。
(2)子痫前期、子痫视病情发展、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有关检查项目:①眼底检查。②凝血功能系列[血浆凝血酶原时间、凝血酶时间、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血浆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国际标准化比率、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D-二聚体、3P 试验、AT-Ⅲ]。③B 型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胆、胰、脾、肾等脏器。④电解质。⑤动脉血气分析。⑥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⑦脐动脉血流指数、子宫动脉等血流变化、头颅CT 或MRI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