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危害结果对定罪量刑的作用
我国刑法关于危害结果的规定,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反映了在不同犯罪中危害结果的不同意义。
(1)以对直接客体造成某种有形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某些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
(2)以发生某种特定的现实危险状态,作为某些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https://www.daowen.com)
(3)以发生严重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罪与非罪的标准。
(4)以发生某种特定的严重危害结果,作为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5)以造成物质性危害结果的轻重程度,作为适用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