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边)境罪

六、偷越国(边)境罪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实施了偷越国(边)境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②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③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④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⑤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犯偷越国(边)境罪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