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①组织、利用会道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会道门是指会门和道门等封建迷信活动组织;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③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本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