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2026年02月10日
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和其他证券、期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犯罪对象是有关证券、期货发行、交易的内幕信息。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内幕信息”和“知情人员”的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本罪。本罪为情节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