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二十三、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恐怖活动的正式实施而进行各种准备活动的行为。本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二规定,犯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