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迫交易罪

七、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和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犯强迫交易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