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
2026年02月10日
三十三、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即社会公众生活的安宁状态。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进行斗殴。聚集多人是指纠集多人、拉帮结伙。斗殴是指互相殴斗。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仅限于“聚众”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绝大多数的一般参与人员,不以犯罪论处。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至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与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①多次聚众斗殴的;②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③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④持械聚众斗殴的。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