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2026年02月10日
一、妨害社会
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征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第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和社会管理秩序。
第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妨害国家管理社会的活动、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九类:①扰乱公共秩序;②妨害司法;③妨害国(边)境管理;④妨害文物管理;⑤危害公共卫生;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⑧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⑨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第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主观方面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也有少数犯罪表现为过失。
第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主体多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多数犯罪的主体限于自然人,也有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还有个别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法定刑规定各不相同,有的罪名规定了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有的罪名规定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以及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