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二十八、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四款规定,犯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